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要求,编制2023年度报告。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,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。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(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,邮编:430012,联系电话:027-65770000)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3年,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精神,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,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、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,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、及时、准确、有序开展,推动重大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。
(一)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
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内设政务公开处专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形成“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专门处室抓落实”的工作机制,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建设,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。聚焦信息公开需求,严格遵循“先审后发、编审分离、重点稿件反复核校”的机制,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信息规范操作,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。
(二)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
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,强化公开内容责任落实,优化政务公开的编辑、维护、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,明确专人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,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有咨询和投诉渠道,及时回复社会关切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。2023年,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、诉讼和申诉的情况。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
截至2023年底,我局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0890条,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854条,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信息716条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
我局门户网站是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、在线服务、公共资源交易、规划展示、政民互动的网络平台和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,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对有关事项统筹谋划,做到年初有计划、年中有检查、年终有总结,确保平稳安全运行。同时,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立有政务信息公开自助专区,该政务信息公开专区整合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、网上办事大厅、咨询导办服务区等现有线上线下政务资源,实现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资源互通互享,让群众通过专区感受到权威性、一站式、一体化的服务,并设置了等候休息区,切实提升了群众办事的服务体验,提高了政务服务为民服务水平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23年公开其他各类政务信息60余条。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及其他形式对外公布政府信息情况如下:
信息内容
本年制发件数
本年废止件数
现行有效件数
规章
0
0
0
行政规范性文件
0
0
0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信息内容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许可
0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信息内容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处罚
0
行政强制
0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信息内容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行政事业性收费
0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2023年,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5件,全部规范办结35件。
自然人
法人或其他组织
总计
商业
企业
科研
机构
社会公益组织
法律服务机构
其他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35
0
0
0
0
0
35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0
0
0
0
0
0
0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(一)予以公开
1
0
0
0
0
0
1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0
0
0
0
0
0
0
(三)不予公开
1.属于国家秘密
0
0
0
0
0
0
0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0
0
0
0
0
0
0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0
0
0
0
0
0
0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0
0
0
0
0
0
0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4
0
0
0
0
0
4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0
0
0
0
0
0
0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0
0
0
0
0
0
0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0
0
0
0
0
0
0
(四)无法提供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28
0
0
0
0
0
28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0
0
0
0
0
0
0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0
0
0
0
0
0
0
(五)不予处理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0
0
0
0
0
0
0
2.重复申请
2
0
0
0
0
0
2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0
0
0
0
0
0
0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0
0
0
0
0
0
0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0
0
0
0
0
0
0
(六)其他处理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0
0
0
0
0
0
0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0
0
0
0
0
0
0
3.其他
0
0
0
0
0
0
0
(七)总计
35
0
0
0
0
0
35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0
0
0
0
0
0
0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2023年,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0起 。
结果维持
结果纠正
其他结果
尚未审结
总计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复议后起诉
结果维持
结果纠正
其他结果
尚未审结
总计
结果维持
结果纠正
其他结果
尚未审结
总计
0
0
0
0
0
0
0
0
0
0
0
0
0
0
0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3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与市委、市政府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,如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有待继续加强、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联动办理机制还不健全等。2024年,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,认真贯彻执行《条例》规定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。
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。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深化信息公开内容,拓展公开渠道,同时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,做到图文并茂。
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。及时更新信息内容,便于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。
三是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提质增效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联合办理机制,积极主动与申请人、法律顾问、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,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。
四是健全工作机制,压实主体责任。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、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、保密审查制度等,坚持“谁制作谁负责公开”,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,着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2023年主动公开办理市人大建议1件、市政协提案12件(其中主办12件、分办1件)。
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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